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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阜阳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毕业生数据库报送及毕业证书领取工作

来源:2exam.com 2012-5-25 9:49:48

关于做好2012年阜阳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毕业生数据库报送及毕业证书领取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函〔2012〕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数据库报送及毕业证书领取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2﹞26号)要求,现将我市中职毕业证书数据库报送及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秋季中职毕业生数据库报送

  2012年秋季中职毕业生数据库字段名与2012年春季相同。请各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职学校于2012年5月10日前通过“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2012年秋季版)”(下载网址http://ahtj.ahedu.gov.cn/xlzs)报送毕业生数据,同时上报2012年秋季毕业生纸质汇总表和验证报告。


请各中职学校认真审核学生学籍和毕业生数据库基本信息,在核实过程中要留存原始记录(毕业生要对本人基本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学校审核后应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章。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专学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数据报送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严格按毕业生入学相片册,认真审核辖区内中职学校毕业生纸质汇总表,确保毕业生数据库真实、准确。

2012届秋季中职毕业证书14位证书编号中后四位顺序号时,务必在2012年春季毕业证书后四位顺序号基础上按后序编号或重新起段编号,确保毕业证书编号不重复,安徽省中职毕业生数据管理系统(2012年秋季版)己增加编号重复校验功能。

2012年秋季中职毕生数据库继续实行普通高中、中职双学籍逻辑校验,严禁出现双学籍双证书现象。

毕业证领取后,如发现毕业生信息确实有误,应认真核查原始材料,对确实属于错报的,应于2012年10月底前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毕业生信息勘误表》(见附件),并附相关原始材料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输证书信息勘误。在信息核查中如发现学籍信息与其身份信息不符的,应在学生毕业之前完成修订,学生毕业后,信息不予变更。严禁提供虚假信息,杜绝双重学籍和重报、漏报现象的发生。逾期未办理者后果自负。

  二、中职毕业证书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函[2011]146号)规定,高中阶段学历证书制作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本4.5元。由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统一收取,出具发票。各县市区教育局不得加收任何费用,学校也不得向学生收取该项费用。

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安徽省教育信息咨询中心

账    号:3400149860805005908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合肥市三孝口支行

银行转帐时请在“用途”栏注明证书年份、证书类别和学校名称。

  三、证书编号说明

  1、证书编号为14位,样式为:

皖中职第   12     34      12     1       001       0001号

              年份  省代码  市代码  类型   学校代码   证书顺序号

2、第1—2为年份,例12为2012年。

3、第3—4为安徽省级代码:34。

4、第5—6为市级代码:12。

5、第7位为证书类型:1—职业中专、2—职业高中、3—成人中专。

6、第8—10为学校代码。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有关规定编排,一所学校无论有多少种办学形式,只能拥有一个代码,且具有永久性。

7、第11—14位为证书顺序号,必须填满4位,不足补0,不得出现其它字符。

8、毕业日期和发证日期均为“2012年7月10日”。

9、证书一律贴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验印。

 

附件:安徽省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毕业生住处勘误表          下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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